1. 目的
加强医院内部病理检验安全意识。
2. 范围
适用于医院从事病理检验的全部职工。
3. 内容
1.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》、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和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》等规定,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。
2.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,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。
3.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,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。
4.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,并与其危险化学品、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。
5.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。
6.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和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,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。